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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Ⅲ级应急响应命令
作者:
 

  今年第8号台风“莫拉克”(MORAKOT)于7日23时45分在台湾花莲登陆,今日7时位于东经120.5度,北纬25.8度,近中心最大风速12级(35米/秒),预计将继续向北偏西方向移动,并将于今天中午到夜间在福建霞浦到浙江乐清一带沿海登陆,登陆时风力10-11级。受“莫拉克”影响,今天傍晚到明天我省淮河以南地区将出现暴雨局部大暴雨,并伴有偏东大风,风力陆上7-9级,江河湖面8-10级,海上9-11级。11日,我省大部分地区将出现暴雨局部大暴雨,并伴有陆上6-8级,沿海8-10级的大风。

  据以上情况。现在我宣布:

  一、江苏省气象局应急办、决策气象服务中心、减灾处、监网处,省气象台、气候中心、气象研究所、装备中心、影视中心、风信公司、后勤服务中心,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泰州、南通、盐城、南京市气象局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连云港、淮安、宿迁、徐州市气象局做好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准备。

  二、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的各单位实行领导带班和应急值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业务岗位要针对此次台风过程及其可能带来的大风、降水等灾害的影响,按照台风应急预案全程做好实时监测、滚动预报、准确预警、业务监控、跟踪服务和影响评估工作。

  三、省气象台要及时组织与有关市气象台的天气会商,做好通信和资料传输保障;各有关市气象台要根据需要,随时组织天气会商,各级预报领班24小时在岗负责把关,及时提供最新预报预警信息、灾情信息。

  四、气候中心根据要求及时提供灾害影响分析和过程评估材料;决策气象服务中心做好灾情分析和决策气象服务;装备中心做好业务监控和技术保障;影视中心、风信公司要做好天气实况和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并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应对防范知识科普宣传。

  五、各有关气象局根据需要和要求适时开展加密观测;要及时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各种手段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提醒公众和相关部门做好防范准备。要切实加强应急联动,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通报情况,提出防范措施建议,并注意做好灾情监测、评估与上报工作。根据当地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六、各应急响应单位在响应期间每天15时前向省气象局报告工作情况(天气及灾情实况、预警预报信息、服务情况、应急响应组织工作情况等,报至“江苏应急办/办公室/江苏/CMA, 预报服务/科技减灾处/江苏/CMA”),随时上报出现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向上下游通报重大气象灾害信息。

  特此命令。

命令人: 卞光辉

2009年8月9日9时

(来源:  发表时间:200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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