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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Ⅲ级应急响应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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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第13号超强台风“森拉克”(SINLAKU)正向台湾省东部沿海靠近,并有可能于13日下午到14日凌晨登陆或擦过台湾东北部,然后逐渐向浙江中部到福建北部一带沿海靠近。受“森拉克”影响,13日夜里到15日,我省淮河以南大部分地区将阴有阵雨,雨量中到大,局部暴雨,并伴有陆上6~8级,江河湖面和我省南部沿海8~10级大风。

  根据中国气象局命令和可能影响情况。现在我宣布:

  一、江苏省气象局应急办、决策气象服务中心、减灾处、监网处,省气象台、气候中心、气象研究所、装备中心、影视中心、风信公司、后勤服务中心,南通、苏州、无锡、常州市气象局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

  镇江、泰州、南京、扬州、盐城、连云港市气象局做好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的准备工作。

  二、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的各单位实行领导带班和应急值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业务岗位要针对此次台风过程及其可能带来的大风、降水等灾害的影响,按照台风应急预案全程做好实时监测、滚动预报、准确预警、业务监控、跟踪服务和影响评估工作。

  三、省气象台要及时组织与有关市气象台的天气会商,做好通信和资料传输保障;各有关市气象台要根据需要,随时组织天气会商,各级预报领班24小时在岗负责把关,及时提供最新预报预警信息、灾情信息。

  四、气候中心根据要求及时提供灾害影响分析和过程评估材料;决策气象服务中心做好灾情分析;装备中心做好业务监控和技术保障;公共气象服务中心要做好天气实况和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并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应对防范知识科普宣传。

  五、各有关气象局根据需要和要求适时开展加密观测;要及时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各种手段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提醒公众和相关部门做好防范准备。要切实加强应急联动,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通报情况,提出防范措施建议,并注意做好灾情监测、评估与上报工作。根据当地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六、各应急响应单位在响应期间每天15时前须向省气象局报告工作情况(天气及灾情实况、预警预报信息、服务情况、应急响应组织工作情况等),随时上报出现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向上下游通报重大气象灾害信息。

  特此命令。

命令人:潘敖大

2008年9月12日9时10分

(来源:  发表时间:2008.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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