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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通信两部门加强战略合作
作者:曹颖 韩正国 刘聪
 
  随着江苏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全省沿海、沿江、沿湖、沿路气象监测网的逐步形成,气象通信在防灾减灾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愈加凸显出来。本着“互信互利、平等合作、服务民生”的原则,7月1日,江苏省气象局与省通信管理局正式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江苏省气象局作为省气象主管部门,承担全省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防御等管理职能,而江苏省通信管理局作为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承担全省通信市场规范、通信和互联网安全管理、重要通信保障等职能。省气象局和省通信管理局均为江苏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组成部门,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和广泛的合作前景。

  江苏省气象局局长卞光辉说:“气象工作离不开通信部门的帮助和支持,早年的各类气象资料的传输是通过电信部门来实现,电信行业的改革和产业化,使气象资料的传输、气象信息的传输和气象灾害信息发布的渠道更加拓宽。目前江苏地面气象观测站点达1000多个,如此高密度的气象观测对通信保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战略合作协议签署后,双方将共同建立经常性的联络和协调机制,共同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及防灾减灾提供良好服务。省通信管理局将组织有关电信运营企业(电信、移动、联通等)对气象通信专网、气象监测站点的数据专线提供重点技术支持,优先抢修被各种灾害破坏的气象通信设施、保证气象信息的及时传递和信息发布渠道的通信畅通。省通信管理局还将协调有关电信运营企业对基于手机短信、互联网的省气象应急信息发布平台提供优质接入服务,并做好气象信息服务电信短号码(10658121、96121)信息系统服务工作。

  与此同时,江苏省气象局将及时向省通信管理局提供各种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江苏通信行业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准备提供气象信息服务。省气象局的移动卫星气象监测车作为重要的应急资源,必要时作为应急机动通信设施的补充,支援省通信管理局应急指挥行动。

(来源:江苏省气象局  发表时间:200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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