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努力增加经费投入,不断完善气象基础设施 扬州地处长江下游、江淮之间,天气变化比较复杂,是台风、暴雨、寒潮、雨涝、干旱等气象灾害的多发地区。多年来,我市两级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气象工作,关心气象事业的发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加经费投入;两级气象部门按照“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理念,积极主动拓展气象业务,地方气象事业快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 “十五”期间,我市各级财政用于气象事业的总投入为1311万元,比“九五”时期增长了38.6%。先后建立了以16个自动气象站和4个自动雨量站、GPS为主的地面气象观测和以FY2C卫星接收为主的空间观测系统,建成了以2兆专线为主的省、市、县数据通讯网络系统和政府的电子政务网络,开发研制了现代天气预报智能业务平台,建成了省、市、县三级视频会商系统,开通了“中国扬州气象”、“扬州防雷网”、“扬州兴农网”网站,开展了火箭人工增雨作业、防雷减灾业务、空气质量预报及紫外线等多种气象指数的预报服务,初步建立了气象探测、预报服务和应急响应体系等。气象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进一步提高了气象预报的准确率,提高了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水平,提高了气象科技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气象部门所做的工作得到了政府的高度认可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二、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切实提高气象服务水平 近几年,我市在发展地方气象事业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相比,与兄弟市气象事业的发展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去年国务院、省政府出台的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虚心向兄弟市学习,力争到2020年全市建成结构完善、布局科学、功能先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全面提升气象科技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使我市气象事业整体实力处于全省前列。
一是建设“扬州市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中心”,逐步完善气象综合探测网络,形成以地面气象常规探测为主、辅之以大气化学成分和酸雨以及负氧离子观测、卫星遥感、风廓线观测的综合探测体系;以灾害性天气预报和精细化预报为重点,不断提高预报水平;建设和完善公共气象服务体系,科学建立灾害性、突发性天气警报和预警信号发布流程,促进气象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益的不断提高;建立雷电灾害监测防御系统,为进一步分析我市雷电发生规律,开展雷电预测预警奠定基础;健全气象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应急体系,提高气象部门对气象灾害、突发性公共事件的预警、应急和保障能力。
二是建设“扬州市生态气象服务中心”,促进气象能源开发应用技术研究和技术服务,逐步创立具有我市特色的气象生态服务系统,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合理地开发我市生态资源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促进生态资源转变为经济价值、环保价值;建立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评估系统,开展土壤墒情、农作物长势及产量、农业灾害监测,为特种养殖业、种植业提供特殊需求服务,使气象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目前“扬州市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中心”和“扬州市生态气象服务中心”两个项目已经列入扬州市政府“十一五”重点建设项目。与“扬州市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中心”项目相关的扬州市区观测场搬迁及“服务中心”业务楼选址工作正在进行之中,预计今年内可望确定,相关建设工作也将启动。 2006年底,市政府已拨专项启动建设经费30万元,后续经费正在筹集之中。
三、完善财政投入机制,保障气象事业平稳发展 过去,由于受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政府对气象事业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不高,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地方气象事业的稳步发展。近年来,我市经济稳步发展,虽然投放气象事业的经费总量在不断增加,但是资金的投入渠道尚未完全规范,投入的稳定性还不够,增长幅度尚未完全适应发展的需求。为此,我们将在过去投入渠道的基础上,着力于逐步将地方气象事业经费纳入两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同时,我们将切实加大对重大气象工程、气象科技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经费的投入力度,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属地原则和有关规定,督促县级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职工的地方津补贴发放和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工作。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提升气象保障能力是各级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职能和社会服务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将根据国务院3号文件和省政府67号文件的要求,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扎实措施,促进气象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充分发挥气象科学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造福扬州人民,为建设富裕文明的新扬州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