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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建立体改督察督办制度
作者:秦铭荣
 

  为进一步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大力推进我省业务技术体制改革工作,把业务技术体制改革工作督察督办工作制度化,近日,经省局党组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业务技术体制改革工作督察督办机制的通知》。

  通知要求:1、省级各轨道建设牵头单位、主管各功能体系的职能处室要加强对体改任务进度的督促检查,确保按时完成,并于每月1日前报省局体改办体改月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计划。2、省级轨道、功能体系技术负责人要加强对任务进度的动态管理,切实履行“制定规划、任务安排、流程设计、技术把关、凝练项目和业务指导”的责任。业务技术负责人年内较长时间离开南京要报告分管局领导,并通知体改办,省局将确定临时技术负责人。3、各轨道业务技术负责人要每一个月组织一次会议,听取各任务承担人对前一阶段工作进展的总结,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同时要将会议的书面材料提交省局体改办。4、各市气象局、省局直属单位、省级各业务轨道、综合观测体系和信息与技术保障体系要分别确定一名信息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单位或本条轨道的体改宣传报道,每月至少上报一篇宣传稿件。5、省局体改办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任务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来源:  发表时间:2007.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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