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气象局、农林(农业)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国办[2007]49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07〕103号)的要求,进一步落实省气象局和省农林厅“关于联合建立农业气象灾害预警服务体系工作的意见”(苏气发[2006]15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气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工作,根据省政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农村建立基层气象灾害信息员队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的重要意义
建立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是新形势下加强气象为农服务的重要措施,对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体现了国家对农村气象服务的新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加强农村气象服务高度重视,省委常委、黄莉新副省长多次明确要求建立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加强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为农业增收、农民增效做出贡献。建立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拓宽了气象为农服务的范围,体现了气象为农服务的新要求。二是有利于提高农村气象服务的针对性。农业气象服务有其特殊性,与农村的具体情况、农业生产季节、农作物长势等密切相关。建立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可以实现气象服务与农村实际需求的信息及时沟通,促进气象、农林(农业)部门更好地开展针对性服务,提供更加有效的灾害预警信息,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三是有利于提高农业气象服务信息的普及面。一般的气象服务信息农民可以通过电视、广播、电话等途径获取,但农业生产的针对性服务信息无法得到满足。通过建立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可以及时通过气象服务平台将服务信息发送至气象信息员,通过气象信息员传至广大农民。
二、建立农村气象信息员的具体要求
(一)人员选择。在选择信息员的过程中要坚持有一定文化素质、责任心强、本人自愿、乐于服务的原则,每村选择确定至少一名,建议最好由村委会干部兼任,因工作原因出现变动时,要及时更换气象信息员,确保信息传递不中断。
(二)主要职责。农村气象信息员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及时向农民传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农业抗灾减灾技术等,向气象、农林(农业)部门搜集上报灾害性天气所造成的灾害损失情况信息。同时普及气象知识和农林知识,有效防御气象灾害,提高广大农民的抗灾自救能力。
(三)平台建设。省气象台将建立全省统一的农村气象信息员管理平台和服务平台,为全省农村气象信息员实时提供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和有关灾害补救农林技术信息。及时收集农村信息员反馈的各种灾情信息。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是一项新的工作,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这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农业生产发挥更大的作用。一是加强领导。各级气象、农林(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给予必要的支持,要充分发挥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和服务平台的作用,适应农业发展的新形势,更好地服务农业,确保农村气象信息员建设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明确职责。各级气象、农林(农业)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省级负责全省的农村气象信息员管理和奖励、信息员工作手则制定;市级负责属区内农村气象信息员的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和日常管理工作;县级负责确定具体的农村信息员并上报市级管理部门,定期开展信息员气象和农林知识培训工作,提高其服务能力。三是加强考核。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的日常管理由各县气象局和农林(农业)局具体负责。平时不给予报酬,每年年底全省将组织评优工作,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信息员给予适当奖励。农村气象信息员落实、维持和管理工作将列入年度目标考核。
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及时向当地政府相关领导汇报,立即组织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于7月20日之前上报省气象局科技减灾处(上报格式见附件)。
江苏省气象局(章)江苏省农林厅(章)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江苏省农村气象信息员汇总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