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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气象局文件
苏气发〔2007〕8号
 
关于做好2007年春运和春节气象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气象局、有关省直单位:
  2006年入冬以来,我省天气气候较为复杂,寒潮、大雾等灾害性天气频发。1月22日,温家宝总理作出批示,要求气象部门“对可能发生的寒潮大风袭击,要做好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工作”。2007年春节即将来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春运工作自2月3日至3月14日,共40天。为加强寒潮、大风等灾害性天气的预报服务,切实做好春运和春节期间的气象服务,现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春运气象服务工作的重要性。2007年春节是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后的第一个春节,做好今年的春运气象服务工作意义重大。各单位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春运气象服务落到实处。
  二、要丰富服务产品,做好周密部署。各级气象部门要积极与当地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联系,制作针对性强的气象服务产品。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周密部署春运和春节期间的气象服务。
  三、要了解群众需求,主动开展服务。要及时将气象预报服务信息通过电视、报纸、移动气象信息以及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显示屏等各种手段和方式传递到社会公众手中,为社会公众出行提供周到的气象服务信息。
  四、加强气象灾情收集和上报工作,提高灾情材料收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按照灾情直报的要求,及时规范地上报灾情信息。必要时做好气象灾情现场调查评估工作。
  五、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各级领导和业务人员要加强值班,坚守岗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无微不至、无所不在”的服务理念,按照“一年四季不放松、每个过程不放过”的工作要求,密切监测和准确预报冬春季的灾害性天气,最大限度地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坚决杜绝各种责任性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要加强天气会商和对下级台站的指导,春节和春运结束后,要对气象服务工作认真做好总结,总结材料分别于2月25日、3月16日前上报Notes:预报服务/科技减灾处/江苏/CMA@CMA
 
二○○七年二月二日
(来源:  发表时间:2007.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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